翻譯聖經
Fr. Lino CIGNELLI ofm
© 2006 思高聖經學會

翻譯一直以來是個難題,德訓篇(引言15節)的話正好令我們明白這一點。聖熱羅尼莫(Ep. 57 e 106;參閱A. PENNA, S. Gerolamo, Marietti 1949, 371s)及聖奧思定也認為如此,後者更曾寫道:「一位嚴格的翻譯者,甚至會選擇保留聖經中每個字的次序」(De doctr. Christ. 4,40;參閱2,16s)。

作好的翻譯並不容易,而且是個真正的挑戰。翻譯工作要求譯者的素質也不少:他必須精通文法,有文學修養,富洞察力,具有一般常識,與作者及譯本的讀者有所共鳴,刻苦耐勞…也少不了有謙遜的美德。

翻譯是棘手及冒險的工作,尤其要譯的正是聖經,一部神人合寫的作品,用作思想及行為的規範;我們得救及永福的歸宿、人類的生命都繫於聖經 -「生活而永恆的天主的聖言」(伯前1:23;參閱申28;瑪7:24等)。暫且不提天主是這本書的主要作者,它本身已值得我們尊敬(申4:2;瑪5:18等;默22:18等)。

「眾所周知,翻譯者的工作是一項艱深的藝術,當中涉及把歷史、文化,以及在時空中相隔甚遠的語言,匯聚在一起,互相交流。質素優良的翻譯建基於三大棟樑之上,而這些棟樑同時一起支撐著整部作品:第一,必須精通原文的語言及它的文化世界;第二,對翻譯成文的語言及其文化背景也應有相當的認識;最後,若要達至最高的造詣,必須對所翻譯的內容及意義有所掌握」(若望保祿二世,「致天主教及基督教的聖經學者」,Discorso 26 nov. 2001, n. 2,)。

引言

「就算是較好的翻譯,往往會削弱原文句子的力度」(M. VALTORTA, Il poema dell'Uomo-Dio, I, 238)。文句力度被削弱的程度,視乎譯文偏離原文字句有多遠,以及這是否意譯而定。譯者如果不想出賣原文的意義,就不應把原著的文本重新改寫,卻要尊重它的內容及體裁,好讓讀者能與作者接觸。譯者不應代替或淡化原著的作者,卻應忠實地把作者的意思提供及轉達給讀者,特別當他所翻譯的作品是聖經 (參閱聖熱羅尼莫,Ep. 57,5)。倘若讀者所聽到的只是譯者而不是作者的聲音,那譯本就不算得是忠於原著,因此也達不到翻譯的目的。當譯者擅自把作品重新改寫,而不設法忠於原著的內容,並盡量顧及其文字及體裁時,譯者就變成「叛徒」("traduttore-traditore")。

很可惜的是現行翻譯聖經往往流於意譯,改寫聖經經文成癖。選用的方法傾向意譯(即所謂動態對等"dynamic equivalence")多於逐字的直譯,就算在實際上沒有這個需要。我們太容易忘記,我們(歐洲)的語言與聖經或由它衍生而來的文學作品(教父、禮儀等)的關係,尤勝於與希臘或拉丁古典文學的關係(參閱DARDANO-TRIFONE 3.6.3; U. NERI引述於LA 38, 1988, 488; F. MATTESINI, Letteratura e religione, Vita e Pensiero 1987, 7ss),雖然這並不是說聖經原文語言中所有的慣用語,都傳流到我們(歐洲)的語言裡。正為了這原故,我們有時也需要不太執著於逐字的直譯。

聖經翻譯者需要雙重的忠實,一方面要忠於所譯的作者,另一方面又要忠於譯文的讀者。他必須盡量忠實地譯釋作者的意思,好能令讀者完全明白譯本。因此譯者必須採用兩全其美的方法:他不能只靠意譯或直譯。他的譯本必須是忠實的,且能令人看得明白:他需要對原文內容──並且在可能範圍內──甚至對原文的體裁,都如實翻譯;他還需令所有讀者明白他所翻譯的。只有這樣,譯者才不會被視為「叛徒」。他應「像玻璃般」透晰 (正如聖女斯泰恩所說的),名副其實地做他應做的,謙遜地為作者服務,不要處處為了表現自己,卻應傳遞給讀者原文所有的圖像和意思…。

一位優秀的譯者並不是一位自大狂,他不會貪慕虛榮,不會追求處處表現獨創,只希望成為忠實的媒介,成為一位謙遜和慷慨的僕人,為作者和讀者服務…好的譯本除了是科學和文學造詣的傑作外,更是謙遜和愛心的結晶。

在這前提之下,讓我們且看一些實用的忠告,其中一些(一)教我們如何忠於原作者,另一些(二)則與如何忠於讀者有關。

一、忠於聖經作者

1. 在各方面裝備好自己。這明顯是第一個必要條件。好的譯本不是即興的作品,它要求多方面的配合,首要的就是譯者需要受過充足的培訓。譯者必須通曉自己的業務:他應有專業知識水準,全情投入和忠實不欺;他必須忠實地尊重作者的信息和風格,他必須認識讀者(流行)的語言及文化水平(事實上譯本是為那些有需要的人而設的,而不是為那些有能力閱讀原文的人)。所以,譯者必須能操好作者和讀者所用的語言,即兩種語言。只有這樣,「譯文才能和諧地結合準確性和可理解性:這兩個必備的要素」(S. MINELLI, in AA.VV., Tradurre la Bibbia per il Popolo di Dio, Morcelliana 1986, 10)。

2. 定下翻譯的原則,包括那些與原著有關,以及那些與譯文對象有關的原則。

a) 有關原著作品所採用的原則,就是研究清楚它的文學類型,然後為譯本選擇恰當的風格。且讓我們聽取這方面的專家雷永明神父的見解:譯本的風格因文體而異,要是法律文本,就必須是莊嚴和簡潔的;要是歷史文件,就必須有變化和生動;要是箴言就應採用敏銳與精明的風格來配合;至於詩歌,就要悅耳和能激發感情的;哀歌就要採用悲傷的風格;讚美詩要來得莊嚴和神聖;智慧文學必須是豐腴和有說服力的(引述於L. ANASTASI, "Il P. Gabriele M. Allegra biblista", Frate Francesco 56, 1989, 69)。

b) 有關譯文對象必守的原則,就是常以譯文使用者為目標:如果對象是全體天主子民,翻譯就必須使所有人都能領略;如果是為某一小撮人,翻譯就應配合該組別的成員。

3. 設法取得最好的工具,例如:最好的原文版本,最好的文法書籍及字典(包括原語及目的語的字典),然後孜孜不倦地善用這些工具,因為正如聖熱羅尼莫所說的:「萬事以這工作為先」(Ep. 32,1; cf. Ep. 106)。

4. 「仔細考慮」(A. MANZONI)。這義務上的原則也適用於翻譯的工作。必須重複地閱讀要翻譯的經文,全情投入並與各個作者生活於文中,專注地把自己調校至與經文一致的地步。譯者對文本和上下文(直接或間接的)愈加留神,便愈能明白內容的來龍去脈,以及每個字的意思。因此,必須避免操之過急,因為匆忙是所有好東西的敵人(參閱聖熱羅尼莫,Ep. 125,18)。「匆忙來自魔鬼」(阿拉伯諺語),並且「與完美為敵」(巴西諺語),更可謂「大災難」(真福若望廿三世)。

5. 翻譯必須基於對文本作的三重分析:詞法(或文法)分析、句法(或邏輯)分析,以及修辭(或風格)分析。每一字、每一詞組,都必須經過嚴格的文本和上下文分析。這一切要求譯者要恰當及審慎地閱讀所要翻譯的文本(參閱聖奧思定,De doctr. Christ. 3,40; Retr. 2,54)。

6. 尊重文本的完整,不可增添或刪除任何內容(申4:2; 默22:18)。「每一個字都是神聖而充滿意義的」(G. BARBARESCHI)。「若說聖經有任何多餘的字,這便是嚴重的褻瀆」,聖巴西略與整個傳統都這樣告戒我們(De hom. struct. 1,15)。

7. 尊重詞語的字源意義。文字是現實及意義的載體,所以它們是十分重要的。「文字造成事實」(C. CANTU)。就讓我們向教父們學習吧!雖然他們主張並教導人這個原則:「概念比詞語更為重要」(參閱L. CIGNELLI, "Dio misura di tutte le cose nel pensiero patristico", in AA.VV., La dignita dell'uomo alla luce della S. Scrittura, Ed. Antonianum, Roma 1979, 171),他們卻非常留意每個字的詞源意思(尤其奧利振及聖熱羅尼莫)。「留意每個字的特徵及它的差異」,聖安博這樣勸導我們(In Luc. exp. 2,23; cf. In Ps. 1,22; De fide 3,55)。聖奧思定說:「要按照聖經的說話如實理解。它有自己一套的語言(Habet linguam suam):誰不認識這套語言,便會感到困惑」(In Io. tr. 10,2;參閱Serm. 291,4)。在可能範圍內,我們應認識和尊重聖經的語言,更應說是它的「多種」語言(De doctr. Christ. 2,11,16)。我們既要把天主聖言帶給個別的民族,就更需要領個別的民族去認識天主聖言,即引導他們認識聖經,不論是其靈修和文化方面(《啟示憲章》,12及25)。教宗若望保祿二世在他的一篇教理講解中,呼籲我們留意「詞源」,他認為詞源「是重要的,因為...它有助於解釋教義,並提供明白這些教義的方法」(13-11-1985, n. 3)。

「譯文應有的首要特質」,一位當代作家這樣寫道,「就是忠於原文的字眼...」,只是把它的「意思」翻譯過來是不足夠的(A. BELLINI, "Permanenza della Parola di Dio nelle differenze umane", in AA.VV., Tradurre la Bibbia per il popolo di Dio, Morcelliana 1986, 92)。他繼續說:「...聖經的翻譯不是隨意的翻譯,它應按個別語言的差異,為不同的讀者譯出原文的每一個字」(114頁)。「因此譯本應是完整的,必須把原文所有的不同特性及功能翻譯出來...」(118頁)

最恰當和有幫助的,就是自始至終保持用同一種方式來翻譯單義詞,這也應用於重複表達同樣意思的多義詞上(參閱J. MARITAIN, "Memorandum per Paolo VI", 30 Giorni, maggio 1992, 391)。現代的聖經翻譯很多都欠缺了這點,當中也包括意大利主教團(CEI)的譯本...

在遇到多義詞時,固然應選擇與上下文相符的意義來翻譯。例如在谷第一章中,εκβαλλω 一詞就有三個不同的含義:「催促」(1:12),「驅逐」(1:34,39),「遣走」(1:43)。另外,按智7:13的上下文,αθονως 一詞,應譯作「豪爽地」,而非「不妒忌地」(CEI)。

8. 應選擇與字面意思最相近的詞,以及那些由聖經原文傳入我們語言的字眼。所以,應把 Χριστος 一詞譯作「基督」,而不是「默西亞」(瑪1:1,16,18,Mateos的譯文卻是);
καθηγητης 譯作「導師」(瑪23:10,見Mateos),而不是「師傅」(見CEI),因那是另一個詞 διδασκαλος的翻譯(瑪23:8);σκηνοω 譯作「支搭帳篷」(若1:14),較譯作「居住」為佳(見CEI及早已見於Vg);羅13:8的 τον ετερον應譯作「別人」,而不是「同胞」(CEI);弗4:27的τοπος 應譯作「餘地」,而不是「機會」(見CEI);伯前2:4,6,9的
εκλεκτον 應譯作「精選的」,而不是「被選的」(見CEI 的4及6節)。

9. 在可能範圍內,譯文須保留原文用來加強語氣的結構和修辭格,例如:若6:37中的 τον ερχομενον προς εμε ου μη εκβαλω εξω「到我這裏來的,我必不把他拋棄於外」(CEI的翻譯卻把那用來加強語氣的將來式淡化了:「我將不拒絕他」);若6:63τα ρηματα α εγω λελαληκα υμιν πνευμα
εστιν και ζωη εστιν 「我給你們所講論的話,就是神,就是生命」(參閱 NVg):這個首語重複就是用來加強語句的(CEI及Vg 都把這一句淡化了:「[我]給你們所講論的話,就是神及生命」)。參閱4:48; 12:49; 宗1:1。

暫時照原來詞序作對位翻譯,能更容易把握句子中被強調的詞彙。

10. 避免慣性地作意譯或所謂的動態對等。這種方法只是在有需要時,而且真正對讀者有用時才應運用(參閱例如谷7:33;8:23;路9:51;宗11:29;LXX列上25:22,34)。譯文不應縮減或擴充:萬一有用或有需要時,補充資料應放在括號之內(一如某些聖經譯本的做法)。意譯除了使讀者遠離作者,也為原文的真正意思帶來不少風險...

二、忠於讀者

1. 在譯文中,採用讀者通用的語言,避免用一些古語及怪異、不尋常和不是所有人能明白的表述。譯文的所有讀者,至少從文學的層面,應能在毫無困難或不便之下閱讀及理解譯文。

2. 避免複雜和繁重的風格,以及冗長而含意隱晦的複合句子。現代語文與古代的截然不同,行文愛用簡潔的句子,愛用並列句多於從屬句,類似法文的句法...

3. 在不恰當的時候,常應避免作對位翻譯,即把譯文按原文的詞序逐字複製出來,如同拉丁通行本和隔行對照的譯本。眾所周知,古代語文(希臘文和拉丁文)愛用倒裝結構,尤其在句子中,而現代語文卻愛用直接結構(主語、述語、補語)。例如谷2:12,28(參閱Vg);5:9(參閱Vg);路4:22(參閱Vg);LXX列上16:2。

4. 每當直譯會令讀者難以明白時,應避免逐字直譯。上文已提及到,不是所有的慣用語,可以從一種語文直接翻譯至另一種語文的。每種語文都有自己的成語,而在其他的語文並沒有對應的語句,因此,我們必須明白當中的意思,然後作意譯。參閱路12:6;15:10。

三則實用的忠告

1. 先自行完成譯文的初稿,撇開現存的譯本(無論是譯者本國的或外國的語言);然後再把自己的譯文與其他譯文作比較(正所謂「團結就是力量」...)。如果不按此步驟去做,少不免有抄襲之嫌,拾人牙慧,就不能在理解聖言上作出個人的貢獻。

2. 翻譯七十賢士譯本時,必須將希臘文的文本與希伯來文或阿拉美文的(如有)作比較:這樣便可得知這兩個經文的版本有什麼關係,以及七十賢士譯本如何把舊約聖經的原文翻譯過來,這對研究語文和釋經都是十分重要的(參閱M. Harl, in BA 1,11:「(翻譯七十賢士本時)應按希臘文來翻譯,而不是按希伯來文,但要注意希伯來文的上下文」)。所以,正如出3:14中的 εγω ειμι ο ων 不應譯作「我是存在者/獨一的」(哲學及形上學的意思),而應譯作「我是時常臨在的那一位,(就在你們身旁來拯救你們)」,正如《天主教教理》(n. 207) 所解釋的。這翻譯是按照文本及上下文的理解而來的(蘇1:5;9; 依7:14; 耶1:8;19),然而智13:1卻不屬此例。

3. 祈禱以及請別人為你祈禱,務求做出好的翻譯。聖熱羅尼莫曾向他的朋友寫道:「..請以你的祈禱助我一臂之力,令我可以在翻譯的功夫上,藉那寫作聖經的同一聖神,把聖經翻譯成拉丁文」(In Pent. prol.)。被喻為「遠東聖熱羅尼莫」的方濟會士可敬雷永明神父也有同樣的看法:「翻譯中文聖經應是一項虔敬的任務,要以完備的聖經學問去從事,因為所涉及的是『成書的天主聖言』,所以必須懷著基督的司鐸們舉行彌撒聖祭時應有的虔敬、莊重和智慧去從事」。(Lettera del 21-11-1944, 引述於Frate Francesco 56, 1989, 69)

聖熱羅尼莫和可敬雷永明神父的權威之言,正好在理論及實踐方面反映出若15:5的真諦:χωρις εμου ουδεν (sine me nihil…) 「離了我,你們什麼也不能作」(參照詠126/127:1)。

註:有關這課題更詳盡的討論,請參閱BERTALOT V., Tradurre la Bibbia (Problemi di traduzione della Bibbia Ebraica), Torino 1980; EGGER W., Metodologia del Nuovo Testamento, Bologna 1989, 60-74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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