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常年期廿七主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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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天主的国,必交给结果子的人。」(玛 21:43) I. 经文(玛 21:33-43) 耶稣说:「「你们再听一个比喻罢!从前有一个家主,培植了一个葡萄园,周围围上篱笆,园内掘了一个榨酒池,筑了一个守望台,把它租给园户,就离开了本国。 快到收果子的时节,他打发仆人到园户那里去收果子。 园户拿住了仆人,将一个鞭打了,将一个杀了,将另一个用石头砸死了。 他再打发一些仆人去,人数比以前还多;园户也一样对待了他们, 最后他打发自己的儿子到他们那里去,说:他们会敬重我的儿子。 但园户一看见是儿子,就彼此说:这是继承人;来!我们杀掉他,我们就能得到他的产业。 于是他们拿住他,把他推到园外杀了。 那么,当葡萄园的主人来时,他要怎样处置那些园户呢? 」 他们回答说:「要凶恶地消灭那些凶恶的人,把葡萄园另租给按时给他缴纳出产的园户。」 耶稣对他们说:「『匠人弃而不用的石头,反而成了屋角的基石;那是上主的所行所为,在我们眼中,神妙莫测』的这句经文,你们没有读过吗? 为此,我对你们说:天主的国,必由你们中夺去,而交给结果子的外邦人。 人都明白善恶,只是在利益面前,恶人会以私利为先,弃正义公平行恶,但最终必遭天主放弃,失去平安。 恶人不信靠天主,只挂虑世俗事物,所以不惜行恶。但「天主的国,必交给结果子的人。」 面对世俗生活压力,在私利与公益前,我又会如何抉择?但愿在公义与个人利益前,我能放下生活上的挂虑,选择公义。 小兄弟 杨炎修士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