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們之間彼此相親相愛,世人因此就可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;天主也在人子身上受到了光榮。﹙若13:35, 31﹚


I. 經文﹙若13:31-35﹚猶達斯出去以後,耶穌就說:「現在人子受到了光榮,天主也在人子身上受到了光榮。天主既然在人子身上得到了光榮,天主也要在自己內使人子得到光榮,並且立時就要光榮他。孩子們!我同你們在一起的時候不多了;以後你們要尋找我,就如我曾向猶太人說過:我所去的地方,你們不能去;現在我也給你們說。


我給你們一條新命令:你們該彼此相愛;如同我愛了你們,你們也該照樣彼此相愛。如果你們之間彼此相親相愛,世人因此就可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。」


II. 金句:你們之間彼此相親相愛,世人因此就可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;天主也在人子身上受到了光榮。﹙若13:35, 31﹚


III. 主旨


人子是藉面對十字架苦難及死亡的態度令祂受光榮,祂在苦難中堅持愛與寬恕,不使用暴力,藉此勝過仇恨,更憑復活勝過死亡,給人帶來沒有悲哀痛苦的永生,祂與跟隨祂教導彼此相愛的人在新耶路撒冷同住。


世俗又怎樣看光榮?行奇跡的人會得到光榮。不過行奇跡的其實是天主,光榮應歸於天主,但我們往往會將功勞及光榮歸於人,把人奉為神;有些人就會嫉妒別人得到的光榮,而大部份受光榮的人又會自認高人一等,令人與人之間難以彼此相愛。


作為基督徒,在光榮和彼此相愛上,我又有甚麼表現呢?我有將天主的光榮歸於自己嗎?我會因光榮自己而破壞彼此相愛的命令嗎?每當別人稱讚自己時,都是對我在處理光榮及彼此相愛命令上的挑戰!


小兄弟 楊炎修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