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年期第廿七主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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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主的國,必交給結果子的人。(瑪21:43) I. 經文 (瑪 21:33-43)耶穌向司祭長和民間長老說:「你們再聽一個比喻罷!從前有一個家主,培植了一個葡萄園,周圍圍上籬笆,園內掘了一個榨酒池,築了一個守望台,把它租給園戶,就離開了本國。快到收果子的時節,他打發僕人到園戶那裏去收果子。園戶拿住了僕人,將一個鞭打了,將一個殺了,將另一個用石頭砸死了。 他再打發一些僕人去,人數比以前還多;園戶也一樣對待了他們,最後他打發自己的兒子到他們那裏去,說:他們會敬重我的兒子。但園戶一看見是兒子,就彼此說:這是繼承人;來!我們殺掉他,我們就能得到他的產業。於是他們拿住他,把他推到園外殺了。 那麼,當葡萄園的主人來時,他要怎樣處置那些園戶呢?」他們回答說:「要凶惡地消滅那些凶惡的人,把葡萄園另租給按時給他繳納出產的園戶。」耶穌對他們說:「『匠人棄而不用的石頭,反而成了屋角的基石;那是上主的所行所為,在我們眼中,神妙莫測』的這句經文,你們沒有讀過嗎?為此,我對你們說:天主的國,必由你們中奪去,而交給結果子的外邦人。」 II. 金句:天主的國,必交給結果子的人。(瑪21:43) III. 主旨 人都明白善惡,祇是在利益面前,惡人會以私利為先,棄正義公平行惡,但最終必遭天主放棄,失去平安。 惡人不信靠天主,掛慮世俗事物,故不惜行惡。面對世俗生活壓力,在私利與公益前,我又會如何抉擇? 但願在公義與個人利益前,我能放下生活上的掛慮,選擇公義,堅持做一個結果子的人,得享天國平安。 小兄弟 楊炎修士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