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後來悔悟過來,而又去了。」(瑪21:30)


I. 經文 (瑪 21:28-32)「你們以為怎樣?從前有一個人,有兩個兒子,他對第一個說:孩子!你今天到葡萄園裏去工作罷!他回答說:主,我去。但他卻沒有去。


他對第二個也說了同樣的話,第二個卻答應說:我不願意。但後來悔悟過來,而又去了。二人中那一個履行了父親的意願?」他們說:「後一個。」耶穌對他們說:「我實在告訴你們:稅吏和娼妓要在你們以先進入天國,因為若翰來到你們這裏履行了正義,你們仍不相信他。稅吏和娼妓倒相信了;至於你們,見了後,仍不悔悟去相信他。」


II. 金句:「後來悔悟過來,而又去了。」(瑪21:30)


III. 主旨


人誰無過?過而能改,善莫大焉,就是天主的公平。不從私見,不求虛榮,謙卑自下,顧己及人,效法基督捨身為人,堅持以愛及和平回應暴力不義打壓,才是履行天父旨意的好基督徒。


要做到這樣,說出來不難,但要真的做出來,就一點也不易,不過我會努力去做,更希望所有尋求公義的人也會這樣做。即使目前不這樣去做,但「後來悔悟過來,而又去了。」


小兄弟 楊炎修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