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來是為把火投在地上(路12:49)


I. 經文 (路12:49-53)耶穌說:「我來是為把火投在地上,我是多麼切望它已經燃燒起來!我有一種應受的洗禮,我是如何焦急,直到它得以完成!你們以為我來是給地上送和平嗎?不,我告訴你們:而是來送分裂。因為從今以後,一家五口的,將要分裂:三個反對兩個,兩個反對三個。他們將要分裂:父親反對兒子,兒子反對父親;母親反對女兒,女兒反對母親;婆母反對兒媳,兒媳反對婆母。」


II. 金句:我來是為把火投在地上(路12:49)


III. 主旨


火,象徵熱情。主基督降生,就是要把他對父的熱情,帶到世上,好使作為他兄弟姊妹的我們,也如同他那樣,對父懷有熱情如火的愛。


火,也象徵傳遞,所謂:星星之火,可以燎原。五旬節那天,門徒們被聖神之火所點燃,建立教會,直到今天。身為基督徒,我們亦要繼續傳遞這火炬哩!


夏志誠輔理主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