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論進了那一家,先說:願這一家平安!(路10:5)


I. 經文 (路10:1-12, 17-20)主另外選定了七十二人,派遣他們兩個兩個地在他前面,到他自己將要去的各城各地去。他對他們說:「莊稼多而工人少,所以你們應當求莊稼旳主人,派遣工人來,收割他的莊稼。」你們去罷!看,我派遣你們猶如羔羊往狼群中。你們不要帶錢囊,不要帶口袋,也不要帶鞋;路上也不要向人請安。


不論進了那一家,先說:願這一家平安!那裏如有和平之子,你們的和平就要停留在他身上;否則,仍歸於你們。你們要住在那一家,吃喝他們所供給的,因為工人自當有他的工資;你們不可從這一家挪到那一家。不論進了那座城,人若接納你們,給你們擺上甚麼,你們就吃甚麼。要醫治城中的病人,並給他們說:天主的國已經臨近你們了。


不論進了那座城,人如不接納你們,你們就出來,到街市上說:連你們城中粘在我們腳上的塵土,我們也要給你們拂下來;但是你們當知道:天主的國已經臨近了。我告訴你們:在那一日,索多瑪所受的懲罰,要比這座城容易忍受。」那七十二人歡喜地歸來,說:「主!因着你的名號,連惡魔都屈服於我們。」耶穌向他們說:「我看見撒殫如同閃電一般自天跌下。看,我已經授予你們權柄,使你們踐踏在蛇蠍上,並能制伏仇敵的一切勢力,沒有甚麼能傷害你們。但是,你們不要因為魔鬼屈服於你們的這件事而喜歡,你們應當喜歡的,乃是因為你們的名字,已經登記在天上了。」


II. 金句:不論進了那一家,先說:願這一家平安!(路10:5)


III. 主旨


耶穌在要求門徒不要帶這不要帶那之後,原來要求他們要帶平安,因為惟有他們自己有平安,才能真正以平安祝福他人。


生活在充滿競爭的香港,今天擁有的,明天可能會失去,無怪乎平安難求。如果擁有天主,或者說是被天主所擁有,相信就完全不同了!


夏志誠輔理主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