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也不定你的罪;去罷!從今以後,不要再犯罪了! (若8:11)


I. 經文 (若8:1-11)耶穌上了橄欖山。清晨他又來到聖殿,眾百姓都到他跟前來,他便坐下教訓他們。那時,經師和法利塞人帶來了一個犯姦淫時被捉住的婦人,叫她站在中間,便向耶穌說:「師傅!這婦人是正在犯姦淫時被捉住的,在法律上,梅瑟命令我們該用石頭砸死這樣的婦人;可是,你說甚麼呢?」他們說這話,是要試探耶穌,好能控告他;耶穌卻彎下身去,用指頭在地上畫字。因為他們不斷地追問,他便直起身來,向他們說:「你們中間誰沒有罪,先向她投石罷!」他又彎下身去,在地上寫字。他們一聽這話,就從年老的開始到年幼的,一個一個地都溜走了,只留下耶穌一人和站在那裏的婦人。耶穌遂直起身來向她說:「婦人!他們在那裏呢?沒有人定你的罪嗎?」她說:「主!沒有人。」耶穌向她說:「我也不定你的罪;去罷!從今以後,不要再犯罪了!」


II. 金句:我也不定你的罪;去罷!從今以後,不要再犯罪了! (若8:11)


III. 主旨


耶穌沒有說這婦人沒有罪,不過,他不定她的罪,而且讓她離去,吩咐她以後不要犯罪。也就是說,耶穌相信她有能力不犯罪,有能力日後過一個不一樣的人生。


耶穌有沒有可能看錯了呢?這婦人日後可能重蹈覆轍嗎?我們實在不得而知。可是,與其這樣問,倒不如問問自己罷!


夏志誠輔理主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