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年期第二十主日 |
---|
「那吃我的人,也要因我而生活。」(若6:57) I. 經文 (若6: 51-58)我是從天上降下的生活的食糧;誰若吃了這食糧,必要生活直到永遠。」「我所要賜給的食糧,就是我的肉,是為世界的生命而賜給的。」因此,猶太人彼此爭論說:「這人怎能把他的肉,賜給我們吃呢?」耶穌向他們說「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: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,不喝他的血,在你們內,便沒有生命。誰吃我的肉,並喝我的血,必得永生,在末日,我且要叫他復活,因為我的肉,是真實的食品;我的血,是真實的飲料。 誰吃我的肉,並喝我的血,便住在我內,我也住在他內。就如那生活的父派遣了我,我因父而生活;照樣,那吃我的人,也要因我而生活。這是從天上降下來的食糧,不像祖先吃了『瑪納』仍然死了;誰吃這食糧,必要生活直到永遠。」 II. 金句:「那吃我的人,也要因我而生活。」(若6:57) III. 主旨 反省:不吃東西,就會四肢乏力,做甚麼都提不起勁。物質如是,其實,精神也如是。沒有生命的方向,不知道自己為誰辛苦為誰忙,即使生活無憂,豐衣足食,又如何?不過如同行屍走肉罷了! 耶穌邀請我們實在而具體的在祂的生命中,認識祂做人的宗旨,接納祂的價值觀,這樣,我們就會如同祂那樣,度一個充實而圓滿的人生。這就是因祂而生活! 夏志誠輔理主教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