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你們的光也當在人前照耀。」(瑪5:16)


I. 經文 (瑪 5:13-16)你們是地上的鹽,鹽若失了味,可用什麼使它再鹹呢?它再毫無用途,只好拋在外邊,任人踐踏罷了。你們是世界的光;建在山上的城,是不能隱藏的。人點燈,並不是放在斗底下,而是放在燈台上,照耀屋中所有的人。照樣,你們的光也當在人前照耀,好使他們看見你們的善行,光榮你們在天之父。


III. 主旨


主耶穌說的,是否有點多餘?因為光,自然是照耀黑暗,驅散陰霾。可是要有光,就得要燃燒,要犧牲。比如蠟燭吧,燃燒會使它變短,變形,最後還會燒掉,不再存在!想一想,都覺得很可怕,很難受!因此主耶穌一再鼓勵我們,不要怕發光,不要怕燃燒。


有些教友不願意其他人知道自己基督徒的身份,怕他們會以福音的尺度來看自己,使自己有很大的壓力。其實,這是因為其他人也希望在我們身上看到光哩!今天的社會,不是很需要基督徒的光嗎?


小兄弟夏志誠神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