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你不論往那裏去,我要跟隨你。」(路 9:57)


I. 要義


路加自此處開始,列出了一個新的標題,就是「耶穌離鄉赴耶京準備受苦受難」。就在這個標題之下,作者收集了以下十章的題材,是與其他福音頗有出入的。自加里肋亞去耶京最順的路,是穿過撒瑪黎雅而行。可是撒瑪黎雅人竟不欲收留耶穌和他的門徒們,原因是他們要去的目的地是耶京。猶太人同撒瑪黎雅人向來互相仇恨嫉視,不相往來。雅各伯及若望二位兄弟,基於對耶穌及同伴們的愛護,非常憤恨撒瑪黎雅人的無禮,竟欲要求橫禍降在他們身上使他們受到應得的懲罰,可是耶穌並沒有答應。


II. 經文 (路 9:51-62)耶穌被接升天的日期,就快要來到,衪遂決意面朝耶路撒冷走去,便打發使者在衪在前面走;他們去了,進了撒瑪黎雅的一個村莊,好為衪準備住宿。人們卻不收留衪,因為衪是面朝耶路撒冷去的。雅各伯及若望兩個門徒見了,便說:「主,你願意我們叫火自天降下,焚毀他們嗎?」耶穌轉過身來斥責了他們。


他們遂又到別的村莊去了。他們正走的時侯,在路上有一個人對耶穌說:「你不論往那裏去,我要跟隨你。」耶穌給他說:「狐狸有穴,天上的飛鳥有巢;但是人子卻沒有枕頭的地方。」又對另一人說:「你跟隨我吧!」那人卻說:「主,請許我先去埋葬我的父親。」耶穌給他說:「任憑死人去埋葬自己的死人吧!至於你,你要去宣揚天主的國。」又有一個人說:「主,我要跟隨你,但是請許我先告別我的家人。」耶穌對他說:「手扶著犁而往後看的,不適於天主的國。」


III. 釋義


我們知道若望的福音是圍繞著耶穌三次前赴耶京的路程而寫的。路加卻祇寫了一次耶穌前赴耶京過節的事,而將其他兩次的路程省略過去。而且路加所描述的這次路程,按時間應在耶穌傳教的第二年上,大概這次在耶京過的是五旬節日,是猶太人的三大節日之一,也是猶太人前往耶京朝聖的節日。


在今後十章中,作者路加所記載的言論及事蹟與其他福音所載者,在時間及地點上頗有出入,或者更好說路加根本沒有注意事情發生的時間及地點,而祇是將它們收集起來,並在「耶穌準備受苦受死」的中心思想之下,記錄出來,其中不乏是作者所獨有的資料。


自加里肋亞去耶路撒冷最近的途徑是經撒瑪黎雅而行。大概與耶穌同行的人不少,所以必須打發人先去準備投宿之所。但因撒瑪黎雅人與猶太人向來互相攻擊,互相仇恨,所以他們拒絕接受耶穌的這個團體。兩民族彼此不和的原因,是撒瑪黎雅自充軍之時,已為各外方民族所雜居(列下17章),其人民信奉混合宗教,故猶太人不屑與之往來。


按谷3:17稱雅各伯及若望為「雷霆之子」,是因為二人的性格太過激烈(見9:49),無怪乎他們受到了耶穌嚴厲的責斥,因為這是相反愛德的精神。


IV. 默想


耶穌途徑撒瑪黎雅,願意留宿一夜,竟為人所拒。耶穌自開始傳教以來,到處行善治病,非但與人無怨,而且簡直是大批群眾的恩人,如今撒瑪黎雅人竟拒絕了耶穌留宿的要求,他們惟一的理由,是因為耶穌和門徒們正在去耶京,這是撒瑪黎雅人所不喜歡的理由。不過這實在太過火太無情誼了,無怪乎激起二位兄弟的非常憤怒,竟要求自天降火燒滅這些人。可是耶穌非但沒有接受他們的要求,而且還對他們嚴加申斥,因為這有違他慈愛及和善的精神,大概自此事之後這兩位性情激烈的兄弟,被耶穌稱為「雷霆之子」(谷3:17)。


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,很可能也會遇到一些蠻不講理的人,他們橫行霸道,有恃無恐,干涉我們的自由,傷害我們的尊嚴,或破壞我們的財產,實在叫我們忍無可忍,恨不得一下子將這種人剷除而後快;甚至可能的話要親手來剷除他們。這是以血洗血,以毒攻毒的解決手法,正猶如此處聖經上所述的二位兄弟所要作的一樣。可是這未必就是解決問題的最佳方法,更不是耶穌所能同意的作法。


我國有「以德報怨」的古訓,或謂「小不忍則亂大謀」的警戒語。所以我們最好是先暫時容忍,等候合法的政權來處理剷除這些加害我們的惡人,我們可以並且應當報案,但我們本人最好不要作出甚麼直接報復的行動,因為這也是法律所不容許的。


V. 默禱


主,耶穌,求你使我效法你的容忍,不要意氣用事,事事打抱不平,反而良善心謙,逆來順受,締造和平。


取材自韓承良所著《週年福音默想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