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你們中間誰沒有罪,先向她投石罷!」(若 8:7)


I. 要義


既然百姓都擁護耶穌,而大司祭的差役又抗命不逮捕耶穌,法利塞人祗有怒火中燒,卻無能為力,因為他們孤掌難鳴,又怕惹起暴動。如此以來,耶穌可以自由自在地居留耶京繼續講道了。其實真正的原因是他受難的時刻還沒有到,誰也不能提前加害於他的;時刻到了,他會自動交付自己,所以目前他的敵人對他完全是束手無策的。可是他們卻不死心,竟再接再勵製造藉口來控告和謀害耶穌。毒計之一便是將一個犯姦淫的婦人拉到耶穌跟前,看他如何將罪婦來發落。


II. 經文 (若8:1-11)那時候,耶穌上了橄欖山。清晨,他又來到聖殿;眾百姓都來到他面前;他便坐下教訓他們。那時,經師和法利塞人,帶來了一個犯姦淫時,被捉住的婦人,叫她站在中間,便向耶穌說:「師父!這婦人是正在犯姦淫時,被捉住的。在法律上,梅瑟命令我們,該用石頭砸死這樣的婦人;可是,你說什麼呢?」他們說這話,是要試探耶穌,好能控告他。


耶穌卻彎下身,用指頭在地上畫字。因為他們不斷地追問,耶穌便站起身來,向他們說:「你們中間誰沒有罪,先向她投石吧!」耶穌又彎下身,在地上寫字。他們一聽這話,就從年老的開始,到年幼的,一個一個地都溜走了,只留下耶穌一人,和站在那裡的婦人。耶穌於是站起身來,向那婦人說:「婦人!他們在那裡呢?沒有人定你的罪嗎?」那婦人說:「主!沒有人。」耶穌向那婦人說:「我也不定你的罪;去吧!從今以後,不要再犯罪了!」


III. 釋義


若望福音所記載的這一段聖經,可算是全福音中,最為感動人心的事蹟之一。雖然學者們仍在爭論,這是否是出於若望手筆的記錄,但與我們沒有太大的關係,因為那祗是學術性的爭辯,與本節福音的正經性和啟示性無關。


「上了橄欖山」,橄欖山在耶路撒冷之東,是耶穌常去的地方,以便在那個清靜的地方過夜和祈禱。此山亦曾音譯作「阿里瓦山」,位於耶京東南。耶京與阿里瓦山之間即是克德龍谷。此山高818公尺,比耶京略高,由山頂可俯瞰耶路撒冷全城。因全山滿是橄欖樹而得名,有三座山頭,相傳南邊的一座就是耶穌升天的地方。如今山上仍有突爾村,天主教所蓋的厄肋敖納大堂,是紀念耶穌教授天主經的地方。山之東麓祗需數分鐘的路程,就是貝特法革村,其西麓有耶穌哭耶京的地方(路19:40-44)。革責瑪尼山園,是耶穌經常夜間祈禱的地方,也是耶穌被捕之地。總之在耶京附近的這座山上,不少地方與聖經有密切的關係,更是日後信友們所朝拜瞻仰的聖地。


第二天清晨耶穌繼續在聖殿庭院內給群眾公開地講道。就在這時素與耶穌為難的法利塞人,帶來了一個正在犯姦淫時被捉住的婦女,要求耶穌按照梅瑟的法律定她的死罪。本來罪婦是咎由自取,罪有應得的;可是法利塞人的毒計,就在於如果耶穌真的定她的死罪,則他將失去人心,因為百姓向來認為他是以慈悲為懷的好人,如今他竟出命殺人,那豈不使他們大失所望?另一方面他也將要招惹羅馬人的憤怒,因為猶太人已沒有權力再來定人的死罪,生殺之權已操在羅馬帝國人士之手。但是如果耶穌出於慈悲之心,不忍定婦人的死罪,那末,法利塞人將控告耶穌破壞梅瑟法律。這個惡毒的計謀,實在令人害怕,使耶穌完全進退失據。


耶穌卻不慌不忙地彎下身去在地上寫字,似乎在以此來表明自己的態度,不願干涉這件另有陰謀的訴訟事件。耶穌寫完字,便立起身來說:「你們中間誰沒有罪,先向她投石吧!」這句話對那些偽善欺人的法利塞人說來,就如一個晴天霹靂,使他們頓時手足失措,不知如何是好,祗有一個個地,低頭含羞地走了。


耶穌在地上寫了甚麼?經上沒有記載,但不外是那些偽善的法利塞人隱秘的罪過。耶穌對於那含羞可憐的罪婦沒有定罪,卻十分和藹地打發她平安地走了。


IV. 默想


這篇福音在教導我們,要小心謹慎,不要隨便批評人,判斷人,因為多次我們就如那些法利塞人一樣,不看看自己本身的處境,不細察一下自己渾身的罪惡,而妄自對他人亂加判斷,並且自己越是不堪當的罪人,越是對他人嚴格地加以苛求。事實上也不需要耶穌來親自指出我們的罪過,祗要我們坦白誠實地聽一下我們良心的呼聲,便可以明瞭我們心靈的處境。如果我們真正坦白地認清自己的話,我們將不敢再來對他人亂加批評了。


V. 默禱


主,「我得罪了你,惟獨得罪了你,因為我作了你視為惡的事」(詠51:6)。


取材自韓承良所著《週年福音默想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