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建在山上的城,是不能隱藏的。」(瑪5:14)


當我們承諾把生命交付給耶穌,並讓我們的光公開地照耀,就不可後退了。一旦我們在工作中、社區中、公共場所或其他地方中為耶穌作見證時,我們的生活就不能再被隱藏了(瑪5:14)。當我們走進光明中,讓世界知道我們生活在真理,即耶穌內時(若3:21; 14:6),人們在當時便注視著我們,是要看我們會否動搖,還是仍忠於耶穌。如果我們讓自己的光在人前照耀,然後卻轉身離開耶穌,回到世俗的生活方式中,我們便「不適於」把光榮歸於「天主的國」(路9:62)。


我們在顯示,天主的國在公眾的可信性正受到威脅。我們是脆弱的。我們把自己置於一個位置上,致使我們日復一日,時時刻刻迫切地需要聖神,使我們的光保持「點著而發亮」(若5:35)。撒但會引誘我們「稍作休息」,從熾熱的光走出來,進入黑暗之中(參閱若3:19);然而,離開耶穌就是魔鬼的陷阱。我們必須繼續來到耶穌跟前(瑪11:28),並且永不離開他。


「雙目常注視著」耶穌(希12:2),「世界的光」(若8:12)。「在光中行走,如同他在光中一樣。」(若一1:7)


禱告: 天父,請讓你臉上的光照在我身上(詠119:135),讓我可在人前照耀,好使他們可以看到我的善行,而讚美你(瑪5:16)。
承諾: 「那堅固我們同你們在基督內的,並給我們傅油的,就是天主;他在我們身上蓋了印,並在我們心裏賜下聖神作為抵押。」(格後1:21-22)
讚頌: 嘉倫斯三十多年來把基督的光帶給了監獄中的囚犯。
中文翻譯取材自One Bread, One Body,由美國 Presentation Ministries 所出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