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我知道他的眼睛必將復明;你要把魚膽敷在他的眼睛上;這藥要把白翳聚在一起,使白翳從他眼中脫落。」(多11:7-8)


「多俾亞把魚膽敷在父親的眼睛上,使白翳從他眼中脫落,父親便得復明,重見天日。」(多11:12-13)依撒意亞為治療希則克雅,曾吩咐說:「拿一塊無花果餅來,貼在他的瘡口上,他就會好了。」(依38:21)。保祿曾建議弟茂德說:「為了你的胃病和你屢次生病,卻要用點酒。」(弟前5:23)聖經認可藥物的治療(參閱智1:14),並囑咐「應尊敬醫生」(德38:1)。


但是同時,聖經卻不認可將醫生和藥物置於天主之前。舊約經書中,譴責「阿撒王,患了足疾,病得十分嚴重;他在病中不求上主,而祇求醫。」(編下16:12)聖馬爾谷指出:「有一個婦人,患血漏已有十二年。她在許多醫生手裏,受了許多痛苦,花盡了自己所有的一切,不但沒有見效,反而病勢更加重了。」(谷5:25-26)


醫生應有他們的地位,就是排在第四位,我們先要祈禱、跟著要悔改和朝拜天主以後,才請醫生來治療(參閱德38:9-12)。藥物醫療應該是我們的最後的方法,而不是我們第一個方法。長期接受醫護的照顧、住院或藥物治療,可能會太依賴事物,祇是天主治療的暫時方法,而且不是我們生命的重要部份。


禱告: 仁慈的聖父,願我不會被社會洗腦同化,但要按你的旨意尊重醫藥的科技。
承諾: 「大批群眾都喜歡聽他。」(谷12:37)
讚頌: 鮑文醫生首先與病人一同祈禱,然後才為病人施行手術。
中文翻譯取材自One Bread, One Body,由美國 Presentation Ministries 所出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