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他必要為我作證。並且你們也要作證。」(若15:26-27)


我們正接近50天復活期的尾聲,我們期待在這個五旬節以一種新的方式領受聖神。當聖神降臨時,他要為耶穌作見證。他希望我們也能為他作證(參閱宗1:8)。


當我們為耶穌作證時,我們會把很多人帶到基督那裏,並轉化世界。然而,不是所有人都會接受我們的作證。有些人會拒絕耶穌和我們。有些甚至會迫害我們,把我們驅逐出聖堂,甚至可能會把我們殺死(參閱若16:2)。在做這事的時候,他們會聲稱是在侍奉天主(若16:2)。因此,在希臘文中的「見證人」一詞,原本的意思是「在法庭上作證的人」,後來成為「殉道者」。如此,當我們領受聖神時,我們便成為見證人,也就是殉道者。


一個典型的基督徒可能想充滿聖神,但並不想成為一個殉道者。然而,兩者會走在一起。五旬節的代價是殉道的十字架。除非我們接受殉道,否則我們將會拒絕或消滅聖神(得前5:19)。要決定成為一個殉道的見證人。要領受聖神。


禱告: 天父,願我因有幸為福音受苦而喜樂(參閱斐1:29;哥1:24)。
承諾: 「她同她一家領了洗,便請求說:『你們若認為我是忠於主的人,就請到我家去住。』遂強邀我們去了。」(宗16:15)
讚頌: 你有否找到真正的挑戰?聖達米盎請求允許在莫洛凱島為痳瘋病人服務。他的請求得到了批准;他在為所愛的人服務時,因染上痳瘋病而死。
中文翻譯取材自One Bread, One Body,由美國 Presentation Ministries 所出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