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我賜予他們永生,他們永遠不會喪亡。」(若10:28)


耶穌許諾要賜予我們永生,也就是說,永遠生活在天上的生活美質。當耶穌死在十字架上,並且從死者中復活時,他履行了他的許諾。當我們領洗的時候,我們領受了他永生的恩賜。當我們把我們的生命獻給耶穌,並全心、全靈、全力、全意愛他時,我們就活在永生中(參閱路10:27)。


我們憑著信仰是否正活在永生中呢?如果我們在生命終止前,沒有在世上活出它來,我們為甚麼要期望死後,在天上活出它來呢?如果我們現在不決定把自己生命獻給耶穌,為甚麼我們想要永遠和他在一起呢?


永生不僅僅是幸福、永恆的生命;它首要的是為了生命本身(若14:1; 11:25),我們的主耶穌的一種全是愛的生活。「永生就是:認識你,惟一的真天主,和你所派遣來的耶穌基督。」(若17:3)永生是在個人並深入地認識耶穌。永生是生活在天主內,即是生活在愛內,因為天主就是愛(若一4:16)。「這證據就是天主將永遠的生命賜給了我們,而這生命是在自己的子內。那有子的,就有生命;那沒有天主子的,就沒有生命。」(若一5:11-12)要完全地為耶穌而活。要接受永生。


禱告: 天父,願我讓你住在我內,好讓我可以分享你神聖的生命(參閱伯後1:4)。
承諾: 「誰也不能從我手中把【我的羊】奪去。」(若10:28)
讚頌: 湯瑪士女兒的初領聖體,幫助了他將自己的生命,重新獻給至聖的聖體聖事。
中文翻譯取材自One Bread, One Body,由美國 Presentation Ministries 所出版。